我要续期(签注)
请留意居住证上登记的有效期,在到期的前30天内需要到办证窗口办理续期(签注业务)。
所需材料如下:
① | 身份证 (原件) |
② | 居住证 (原件) |
③ | 符合“近一年内累计缴纳社保满半年”条件的: (系统自动查询社保缴纳记录,无需提供证明。) |
符合“有合法稳定住所”条件的:提供居住地址证明。
(原件及复印件)
(房产证;购房合同;租房合同;屋主/用人单位/学校开具的住宿证明;宾馆/酒店/招待所等经营性住宿服务场所出具的住宿满半年的记录证明等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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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“有合法稳定就业”条件的:提供就业证明。
(原件及复印件)
(劳动合同;用人单位开具的劳动关系证明;工商营业执照等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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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“在校连续就读”条件的: (系统自动查询连续就读记录,无需提供证明。) |
问:要是忘记签注导致居住证过期了怎么办呢? 答:过期的居住证功能终止,无法再继续使用。但是只要没注销、居住登记记录一直都在珠海市,都可以补办续期!新的有效期从续期当日开始计算。